24名!安阳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

为更好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推动我市开发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人才〔2023〕4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使用依托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核定的市直人才专项编制中的24名人才专项编制,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阳殷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安阳龙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人才24名,具体招考岗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引进人员经过公开招聘程序被聘用后,在开发区(示范区)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引进人员服务期满后,经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正式留任本开发区(示范区)工作;也可根据个人发展意愿,经由安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统筹安排,按照合法合规程序转聘至有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原则上本人专业应与转聘单位的工作职能相适应。引进人员留任或转聘后,所占人才专项编制收回到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池中。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位类别的,即该专业学位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学位领域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的,毕业证记载的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报考者于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登录安阳党建网或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并保存报名申请。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报考者诚信报考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6日12∶00前,登录安阳党建网或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缴费结束后,各招考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引进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取消岗位的相关报考者名单以及重新选报岗位的相关要求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安阳市2023年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重新选报岗位报名表》(见附件3),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于2023年5月17日17:00前到安阳市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具体报名地点与相关要求请关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9∶30期间,登录安阳党建网或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

24名!安阳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为开发区(示范区)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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